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宾市(小平阳)碳酸钙产业园经一路项目总承包工程已由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2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广西来宾宾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来宾市(小平阳)碳酸钙产业园经一路项目总承包 项目编号:DHJSLBXB2020-G3-009 建设地点:来宾市(小平阳)碳酸钙产业园内 建设规模:建设道路总长度1044.6m,道路红线宽度8m,设计时速30km/h,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园区道路,全线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设计起点位于经一路与纬一路交叉处,终点位于经一路与迁江至小平阳二级路交叉处,主要建设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1460.3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433.40万元,设计费(施工图设计)约为26.97万元。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50天(日历天)。设计、采购、施工工期具体要求如下: (1)施工图设计阶段: 30 日历天(①包括针对审图反馈意见修改并取得审图合格书的时间;②不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送审后至取得审图意见的时间); (2)施工阶段(自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 120 日历天。 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1 年 3 月至 2021 年 8 月。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来宾市(小平阳)碳酸钙产业园经一路项目总承包的设计(施工图设计(不含评审费)、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施工便道工程及场地平整土方工程等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注: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人员,且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中级或以上职称。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来宾)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来宾)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2月 26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墙壁显示屏上显示的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核验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aibin.gov.cn)媒体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72-4231216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来宾宾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城南新区企业总部写字楼 地址:来宾市来迁路西38号来华商贸城开发区六号5楼 附楼东二楼 邮 编:546100 邮 编:546100 联 系 人:黄工 联 系 人:韦东秀 电 话:0772-4231287 电 话:0772-4220300 传 真:/ 传 真:0772-4220300 2021年 01 月 26 日 2021-02-26 10:00:00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aibin.gov.cn)媒体上发布。 交易服务单位: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