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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叙州区柳嘉镇十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叙州区叙州区柳嘉镇十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已由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叙发改投资〔202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戎州金成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戎州金成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拆旧、复垦及建新等全过程实施 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叙发改投资〔2020〕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宜宾市叙州区柳嘉镇35个村。
  2.2建设规模:宜宾市叙州区柳嘉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复垦规模约 3425.5185亩(以实际发生规模为准),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约1027.6545亩(以实际发生规模为准)。
  2.3招标范围:宜宾市叙州区合什镇七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立项申报、拆旧复垦、村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及配套设施建设、竣工验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取得每批次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确认函和完成项目移交等全部所有服务内容以及相应投融资费用,作为回购组成部分。回购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技术服务及项目管理运行费,前期调查摸底、立项资料编制和在线备案、工作经费等;(2)拆旧复垦的方案编制、复垦工程施工(拆旧复垦、土壤修复、地力培肥、农房拆旧补偿)等;(3)村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及配套工程建设,主要包括规划、调地、水土保持、地质灾害、环评、勘察、设计、造价等技术咨询,工程施工(场平、土石方、建筑安装、装修及总图工程等)、监理、检测、过渡费、建新安置补助等;(4)新房入户涉及水、电、气表初装工程(新开户入户费由农户交纳),维修基金等;(5)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及工程交付、工程质量维修等(包括拆除、交通、排水、施工期间交通疏解等工程),配合发包人对工程进行结算及省厅验收领取周转指标确认函等全部工作内容;(6)按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规费、增值税及附加税等。
  2.4计划总工期: 18个月 。
  2.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6质量要求:(1)勘察设计等前期咨询服务:满足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相应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2)施工: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
  2.7项目运作模式:由中标人通过投融建方式完成项目建设,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取得每批次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确认函和完成项目移交之日起1年内,一次性支付回购款,按照中选单价(万元/亩)*节余指标(亩)结算回购总经费。
  2.8使用费用的支付:详见合同 。
  2.9项目总投资:约6.5亿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各方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3.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负责勘察设计与施工需具备下列勘察设计与施工资质:
  3.2.1勘察设计方资质要求: / ;
  3.2.2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在资金及融资方面具有优势的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并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4.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2勘察负责人资格: / ;
  3.4.3设计负责人资格: / ;
  3.4.4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高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4.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施工管理机构按项目开工实际情况配备相关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安全员)且应满足以下条款:除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以外,其他人员均需具有上岗证 。
  3.4.6其他要求:四川省省外企业应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并在有效期内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
  3.6建设投资方式:由中标人通过投融建方式完成项目建设,建设期内不付款、不计息、不计投资回报、不计算资金占用费 。
  建设期: 从合同签定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
  3.7建设投资组成:
  主要包括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及立项批准、施工规划设计、集中安置房建设、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红线范围内场平、道路、管线、绿化等)、拆旧区房屋拆除及土地复垦、农房拆旧补偿及项目验收等全过程费用。
  3.8根据《宜宾市叙州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项目投融建管理办法》,要求中标总承包人采取一切措施和手段,以实现工程投资及建筑业产值和税收必须全部在我区申报和缴纳(叙州区外企业中标的,须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工程所在地注册成立子公司、依法分包等措施)。若央企、省属国企中标,留在叙州区的建筑业产值和税收不低于80%。如果采用在工程所在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公司负责工程建设的,其履行总承包合同的责任和后果,由母公司(即中标人)承担(依据住建部2019年1月3日印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否则,招标人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合同、停止拨款、索赔损失等措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1-26 10:00 至 2021-02-05 10:00 ,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3-03 10:00。
  6.2 递交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指定方式递交。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