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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乡村振兴项目土地整治工程电力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民市乡村振兴项目土地整治工程电力工程设计  已由 新民市国建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新发改备字〔2019〕46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新民市国建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民市乡村振兴项目土地整治工程电力工程设计

2.招标单位:新民市国建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公主屯镇、兴隆堡镇等

4.工程规模:设计

5.资金来源:自筹

6.设计周期:2021228日至2021330 共计30

7.招标内容:设计

8.质量标准:合格

9.保证金:12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21126日至202121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要求:符合资质要求投标人 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 报名。

3.发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21126日至202121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在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22009:30时

2.开标时间:202122009:30

3.开标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项目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招标公告。

 联系方式

人:新民市国建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址:新民市

人:徐峰                               

   话:1504034770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鸿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216号中土大厦21楼

   编:111000

人:姜红

   话:024-31871131

电子邮件:62557512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