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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松山第二、第三幼儿园给水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结果)


锦州松山第二、第三幼儿园给水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121070110965267

公示开始时间:2021  1  26          公示结束时间:2021  1  29 

锦州松山第二、第三幼儿园给水工程(招标项目编号:202121070110965267),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第 1 标段:锦州松山第二、第三幼儿园给水工程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

质量

评标情况(得分)

1

锦州市百威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282,615.55

45日历天(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开竣工时间)

验收合格标准

95.57

2

辽宁志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80,020.90

45日历天(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开竣工时间)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89.75

 3

辽宁久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79,129.10

45日历天(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开竣工时间)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87.56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锦州市百威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杨剑坤

[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02296814)

2

辽宁志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朱玉环

[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01199643)

3

辽宁久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张爽

[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0064922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锦州市百威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级]

2

辽宁志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级]

3

辽宁久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级]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 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管理地区

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地区为锦州松山新区。

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416-3863109

六、联系方式

人: 锦州松山新区(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址: 锦州松山新区

人: 先生

   话: 0416-3860797


招标代理机构: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 19-甲

人: 杨阳

   话: 0416-3566667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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