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YZT-21GE-002号
一、云和县供排水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云和县雾溪制水厂提升改造工程设计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号云发改投[2020]269号,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雾溪制水厂现状用地范围内,并新征1.5亩用地
(2)建设规模:在原有4万m3/d规模的基础上,新建2万m3/d规模的反应沉淀池、V型滤池各一座;新建6万m3/d规模回用水池、污泥匀质池、脱水机房、粉炭投加间、粉炭投加设施各一座;原电站升压站迁移、围墙改造、监控自控改造、化验室迁移;一期机械搅拌澄清池、四阀滤池拆除等。工程建安投资估算约2799万元(本次设计招标不含供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部分)。
(3)招标范围:包括水厂建筑、结构、安装、工艺、电气、防雷、自控、暖通、消防、园林绿化及其他各专业配套工程等全部)的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专家评审后的修改、报批及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期服务配合等基本设计及其他设计相关服务内容等(具体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但必须在分包前报经招标人批准备案,招标人另行委托的专业设计除外。
四、质量标准:
满足建设部《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设计出水水质:达到国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浙江省城市供水现代化水厂评价标准》2018版对出水水质的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需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手续,未办理该备案手续的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等资料将于2021年01月26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http://yh.lssggzy.com/yhweb/上发布并供下载。如需纸质招标文件,叁佰元/本,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9 时00分前(以云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云和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电子时钟的时间为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云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云和县招标投标中心(云和县城南路1号(新体育馆一楼开标大厅)),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http://yh.lssggzy.com/yh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补充公告等,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http://yh.lssggzy.com/yh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十、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投标人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本工程不接受被浙江省、丽水市或云和县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承接业务期间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和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博武 联系人:江小波
电 话:13634100529 电 话:15988023227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