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蕲春县原农药厂银山厂区场地修复治理项目--
危险废物的贮存措施
评标结果公示
一、招标概况
湖北蕲春县原农药厂银山厂区场地修复治理项目--危险废物的贮存措施项目于2021年01月11日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2021年01月22日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开标,并于2021年01月22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蕲春县李时珍中学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投标单位 | 湖南四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环循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日日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700000.00 | 1670000.00 | 1451590.00 |
质量目标 |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工期(日历天) | 30日历天 | 30日历天 | 30日历天 |
企业资质等级及证号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D243016489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D242100969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D342083455 |
安全生产许可及编号 | (湘)JZ安许证字 [2016]000333-1(2) | (鄂)JZ安许证字 [2018]026414-1/2 | (鄂)JZ安许证字 [2016]014919-1/2 |
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号 | 刘艳华 湘143192002415 市政公用工程 | 王佩 鄂242181992951 市政专业 | 吕海霞 鄂242181995603 建筑专业 |
其他 | / | / |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1年01月22日18时至2021年01月25日18时(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话1360725212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欣心园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吴女士 电话0713-7877599 13636032209
监管部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3-721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