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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赣建 饶经开 招字【2021】第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项目(二期) 已在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完成备案,饶开经发【202119号(项目代码:2012-361199-04-01-857848。招标人(建设单位)为上饶市安信发展有限公司,根据饶建发【2019175号和饶府厅字【201910号文件,确定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进行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江西省谷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上饶市安信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负责本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招标代理工作,现将本建设项目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鞍山片区,东至园规划路、北至发展大道、西至园十路。

2.3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4项目概况

本项目用地面积 652.56亩。总建筑面积约356535平方米,本次工程总承包招标金额暂定估算价人民币80000万元。

2.5 招标范围:

1)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套设施设计等全过程设计。同时配合招标人相关工作事宜,含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施工存在难度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招标人组织的图审。(具体见附件:设计任务书)。

2)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建筑电气、智能建筑、消防、人防、节能、园林景观、市政配套设施和项目地块污水等管线迁改工作等)、设备安装、调试、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具体见附件:设计任务书)。

3)除上述内容外,还有其他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及以上。

2.7 招标金额

1)设计费暂定:770万元,承诺报价;该项目为限额设计,总建安费金额暂定估算价80000万元; 最终以通过规划方案审批(以施工图建筑面积为准)按22/平方米据实结算。

2)施工建安工程费总价约80000万元(含工程直接费、总包管理服务费、规费、税金、利润等国家规定的各项取费),投标报价下浮系数13%,承诺报价。

2.8 计划工期:设计工期 90日历天(含招标期30天),施工工期 24 个月。

2.9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 投标设计要求和设计补偿

2.10.1 本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应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工程所需的全专业全过程设计。

2.10.2 本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不提供设计补偿,投标人须承担所有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形式的设计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多于两家;

2)联合体必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

3)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

    3.3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总负责人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注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具有土木、施工管理或项目管理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本项目委托人由本次投标的工程项目总负责人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及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和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拟承担本工程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不得有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总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注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本项目建造师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及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和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拟承担本工程投标的建造师不得有其它在建工程。

注:工程总承包总负责人可直接作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联合体设计单位注册。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及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和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3.4 项目管理机构及关键岗位人员:

   1)施工关键岗位: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八大员资格要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安全员需持有有效C类安全考核证)、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应持有有效上岗证。并提供本工程开标前本工程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及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和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八大员不为同一人)。

未设置八大员的省市,凭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只提供其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证书。

   2)设计关键岗位:除设计负责人外设计单位需派出1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注册电气工程师、1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1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参与负责本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并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注册,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及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和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3.5 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投标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开标当月前60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承建过施工建安工程费80000万元及以上的或建筑面积达到35万平方米及以上(达到80%即可)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同一工程业绩必须提供3种以上(含3种)能证明企业施工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施工许可证、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竣工验收备案表(必备);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备注:投标人200911日以后江西省内工程项目中标业绩的,其业绩应当在“江西省住建云——住建大数据——项目数据——(检索拟查询业绩名称)——项目活动——招投标或项目许可”或者“江西省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中标数据(从原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中迁移出)”,可以查询到的数据信息业绩;投标企业提供的外省业绩,应当是在外省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站上公示并可查询,并提供查询网址和网页截图,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提供虚假业绩的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设计业绩:投标单位(或联合体成员)提供开标当月前60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内企业设计过建安工程费80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5万平方米及以上(达到80%即可)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一律凭 2 种以上(含2 种)能证明设计单位经历的同一个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设计合同、设计中标通知书、经图审的主要施工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注:投标企业提供的设计业绩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址及委托单位联系人和电话,以便本项目招标单位核实业绩的真实有效性,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业绩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6 1)省外进赣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单位员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企业数据(人员数据)中可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便在开标过程中评委备查。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2)外埠来赣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在参加开标会时须根据《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进行信息登记入录且审核通过,并在“住建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的企业(即本项目所拟派建造师、八大员等相关人员须与“住建云”单项工程投标登记中一致,须在投标时附上查询网址步骤供评标专家查询,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

3.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仅施工单位提供)。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包括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本项目施工现场考勤执行《上饶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考勤管理办法(试行)》(饶建发【201830号)规定);

4)中标人应按饶府办字[2011]20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5)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均按饶府厅字【201910 号文规定,投标时必须提交由法人代表亲自签署的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并将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中标后本承诺书应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内容。

6)本建设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7)中标企业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和重要施工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并将违规行为报行政主管部门。

8)本项目总承包工程允许分包,但必须合法分包并经招标人同意。(具体分包形式和对分包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发布公告的媒介

4.1本项目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站进行公告,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项目为资格后审,纸质开评标。

4.2文件获取: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附件材料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注:本工程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文件详见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3109 00分,地点为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西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签章):    上饶市安信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先生      0793-8330650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省谷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蒋先生        19189318750       

 

 

招标监督机构:                       (章)            

经办人:                                                       

负责人:                                                             

 

   

 

  期: 202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