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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安义县武举堤除险加固工程、安义县万青联圩0+000~3+630段除险加固工程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安义县武举堤除险加固工程、安义县万青联圩0+000~3+630段除险加固工程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安义县武举堤除险加固工程、安义县万青联圩0+000~3+630段除险加固工程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义县万亩以上圩堤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武举堤桩号6+443~8+471段土堤加固,长2.028km;桩号6+443~10+143段新建堤顶防汛公路,长3.7km;新建南门港电排站,设计排涝流量14.57m3/s,泵站总装机1120kw;新建码头电排站,设计排涝流量3.56m3/s,泵站总装机容量320 kw。

万青联圩增加砼预制块生态护坡,打造生态景观工程;堤顶路面宽度由4米增加至6米,由新建砼路面调整为沥青路面,圩堤增加设置路灯和防汛亭(实际工程实施内容及工程量以施工图为准)。

2.2 招标规模:批复工程估算总投资10343.36万元,本次招标总金额为8111.59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为138.87万元,建安工程费7972.72万元。

2.3招标范围:完成安义县武举堤除险加固工程、安义县万青联圩0+000~3+630段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2.4 标段划分:划为1个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

2.5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施工工期:365日历天。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3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勘察设计方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方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了江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登记手续(以水利厅最新的名单为准)或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中(水利勘察设计企业和水利施工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

3.4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与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与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⑤、安全员资格要求: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无被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3.7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3.8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企业,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同一集团所属的不同投标人,只允许一家参与本次投标(若同一集团所属的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参与投标的,则为无效投标人)。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28日起至2021年3月2日止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安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施工负责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施工负责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 其它事项说明

7.1有关本次EPC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或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人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安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人:安义县万亩以上圩堤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

   人:陈先生、王先生

     话:13707093607、1370791492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九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王先生

   话:07988798964、15779999270

监督单位:安义县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招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1-83415059

2021年1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