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02包)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某部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02包) 招标项目,已经部队上级管理部门批准实施,筹资方式为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现就该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并于2021年02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DTD2021-005-02
项目名称:某部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02包)
预算金额:519000.00元
最高限价:519000.00元
采购需求:医疗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30个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合法企业;
(3)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6)同时要求是未被军方列入违规处罚限制采购活动的企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7日至2021年02月0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滨海街道海星路13号
方式:1、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2、采用电子邮件发送方式。
售价:500元/份。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2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
(4)医疗器械注册证;
(5)投标人如果不是生产企业,必须出具生产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7)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8)投标人需提供具有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机构评定的 BBB 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报告。(在信用中国可查询,并在有效期内)
2、由于疫情原因,本招标项目不强制投标人来现场报名,可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汇总成压缩包(邮件主题命名为“某部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02包)+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至招标代理hldtongda@163.com邮箱,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注:其他未尽事宜见本工程采购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92493部队医院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9-甲
联系方式:顾芗 0429-3552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通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滨海街道海星路13号
联系方式:赵亮 0429-3151616
邮箱地址:hldtongda@163.com
账户名称:葫芦岛通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亮
电 话:0429-3151616
葫芦岛通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