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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大嵩海产养殖海塘维修加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鄞州区大嵩海产养殖海塘维修加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10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大嵩海产养殖海塘维修加固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1918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开行贷款2658万元,市级补助一部分,其余由区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咸祥镇和瞻岐镇

2.2建设规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加固设计海塘总长为16.115公里,共10条一线海塘。其中红卫塘1.019公里,大嵩江北岸塘2.722公里,大嵩江南岸塘2.091公里,下新塘2.771公里,南新塘2.657公里,横山塘1.756公里,码头塘1.032公里,桃花塘0.991公里,竹头塘0.793公里,新湾塘0.283公里。沿线维修加固14座水闸,拆建6座水闸,封堵万春新碶工程等级和标准:项目中海塘工程级别除新湾塘为Ⅳ等4级,其余均为Ⅲ等3级。防潮(洪)标准除新湾塘为20年一遇,其余均为50年一遇。

2.3项目概算总投资13793.92 万元(未包括征地移民补偿)

2.4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13620.43万元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海塘维修加固(含沿线维修加固14座水闸,拆建6座水闸,封堵万春新碶)、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安装、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施工全过程监理和保修期监理服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施工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保修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3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时间以项目法人出具的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的日期为准)监理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造价在8172.258万元及以上的江(河)堤或海堤或海塘(新建或维修加固项目均可)工程。证明材料要求提供:①中标通知书(仅限于法定招标项目)和合同、②项目法人出具的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上述①、②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2项材料无法认定工程规模、特征等的,提供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批复或施工图纸或竣工图纸等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备查、复印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本款规定的或业绩不予认可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对于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并或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它相关材料。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水工建筑专业)资格证书

3.3其它要求:

3.3.1拟派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水工建筑专业)资格证书拟派水工专业监理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监理员岗位证书

3.3.2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其他任何在监项目[其中属于同一招标项目(以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为准)的其他标段或工程批复概算建安工程投资在200万元(含)以下的除外],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水工专业监理员在投标截止日都不得有在监项目(在监项目的界定按浙水建[2011]37号执行)。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3.3其他监理人员:机电设备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金属结构设备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水土保持专业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在工程实施期间根据业主要求和工程实际进度要求配备。

3.3.4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公告记录认定:按照浙水建[2010]33号文的相关规定;以开标当日资格评审时在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3.5投标人及拟派参与本项目的从业人员【系指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水工专业监理员已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示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资格评审时在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3.6投标人及拟派参与本项目的从业人员【系指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水工专业监理员】应当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登记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资格评审时在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事后查询,如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2269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防疫期间,开标形式以招标(代理)人开标现场通知为准。疫情解除前请各位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及规定,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相关准备工作。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主任

电话:15267837779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0室

联  系  人:戴太敏、董成浩、潘萍霞

电      话:0574-55717440  87298907

传      真:0574-55717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