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创库电商文化产业园(于城粮仓改造)项目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于招2021-00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953创库电商文化产业园(于城粮仓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101-330424-04-02-248727)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海盐县于城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1953创库电商文化产业园(于城粮仓改造)项目设计招标。
2.2建设地点:于城镇。
2.3建设规模:主要对于城集镇老粮仓区块进行改造提升,涉及面积约11000平方米,涉及改造建筑面积约4250平方米。
2.4项目估算总投资:800万元。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含)内完成方案优化,方案确定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5天内完成扩初设计。
2.6招标范围:1953创库电商文化产业园(于城粮仓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调整、扩初设计)、各阶段设计优化深化、以及报批配合、后续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专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27日9时00分至2021年2月5日9时00分登陆“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2月5日9时00分,地点为海盐县于城镇枫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海盐县于城镇昌平路与于城路交叉口西南侧)。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盐县于城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于城镇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西15楼
联 系 人:倪海杰 联 系 人:胡依蕾
电话:0573-86576021 电话:0573-86883951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专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的资料见备注2) |
3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的资料见备注2) |
4 |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 |
5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6 |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资质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以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代替,打印件需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