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贺巴高速(象州段)110KV杆线迁改工程(电力)已由象州县人民政府以 象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从征地拆迁资金中解决杆线迁移费用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象州县境段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指挥部(贺巴高速)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GSZBLB-2021003 建设地点: 象州县 建设规模: 贺巴高速(象州段)110KV杆线迁改工程(电力)施工,项目总投资约489.4万。 合同估算价: 约489.4万元 要求工期: 12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贺巴高速(象州段)110KV杆线迁改工程(电力)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设计单位: 来宾市兴源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获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 承修类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 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2021-02-19 10: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2月19日 10 时 00 分, 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 331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3 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开标前须核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价的20%,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支付。 工程施工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 完成工程量的 60%支付合同总价的 60% ,完成工程量的 80%支付合同总价的 8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经审计部门审计结算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97%,剩余合同价的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1年后支付。 8.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jy.laibin.gov.cn) 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 331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3 楼)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象州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0772-4362308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州县境段高速公路建设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征地拆迁指挥部(贺巴高速) 地 址:来宾市象州县象州镇莲城路86号 地 址: 来宾市祥和路1020号投资发展 大厦14楼 邮 编: 545800 邮 编: 546100 联 系 人: 黄宁一 联 系 人: 韦海露 电 话:17776244535 电 话: 0772-4270777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3355838179@qq.com 网 址: / 网 址: / 2021年 1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