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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LX202005002-X04]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及执法业务用房改造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及执法业务用房改造项目(项目名称)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及执法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及执法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行审投许[2019]4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建设单位)、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五里新村419号(原市城建职工大学) 
    工程规模:本项目招标共有2台无机房客梯,1台无机房餐梯。其中2台客梯最大设计载重量为1050KG,提升速度为1.5m/s, 提升高度为14.4 m和19.8m ;1台餐梯最大设计载重量为200KG,提升速度为0.4m/s, 提升高度为3.6 m。 
    工期:6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58.0 万元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用总承包方式(即交钥匙工程),即包括完成本次招标的电梯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监检、根据现场条件对原设计图纸的深化设计、井道尺寸再次改造或者井道加固、电梯二次装潢后的检测及验收(如发生)等、垃圾清运、保洁、成品保护、与总包单位的配合等,直至领取到《电梯准用证》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上述招标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标段划分: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达到合格标准,一次性通过技术监督局验收。如达不到上述标准,中标人必须返修整改到上述标准,才能交付招标人,其返修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返修工期计入总工期考核,并支付中标价的5%的质量违约金给招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登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电梯制造商或者得到其授权的代理商。 (2)电梯的制造商必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须具备无机房客梯A级资质),或者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含有“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含有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1、A2级(含)以上,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中的最大速度须满足本工程提升速度要求)。 (3)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含有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须含有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含)以上资质,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中的最大速度满足本工程提升速度要求)。 
        (2) 
      财务要求:2017年 2019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投标人须配备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具有电梯安装上岗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缴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缴费证明,近三个月指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联合体主体单位为电梯制造商或电梯代理商)。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其代理品牌的制造商必需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制造商相关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电梯,仅能委托 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应具备制造商对本工程项目的单项授权书)。如出现一家制造商同时对本工程二家或以上代理商授权,资格审查时均视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27日 9:00 时至2021年02月01日 16: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25日 9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梁溪分中心(梁溪区清名路380号6楼不见面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建设单位)、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湖滨路653号、无锡市梁溪区健康路 77 号 
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西新街8号建设发展大厦18楼1802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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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成伟、李潇佃 
联系人:
华晓蓉 
电话:
0510-82328761 
电话:
0510-82707727 
传真:
 
传真:
0510-82707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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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zh18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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