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县凌水湿地管理处办公楼装修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121072711885330)
公示开始时间:2021 年 01月27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1 年 01月 30日
本义县凌水湿地管理处办公楼装修工程(招标项目编号:202121072711885330),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义县凌水湿地管理处办公楼装修工程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分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
1 |
锦州弘锦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
89.39 |
1,941,008.78 |
验收合格标准 |
60 |
2 |
锦州双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8.31 |
1,951,012.60 |
验收合格标准 |
60 |
3 |
锦州正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81.16 |
1,935,096.56 |
验收合格标准 |
60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锦州弘锦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
马丽华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02457930) |
2 |
锦州双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郝 刚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00445087) |
3 |
锦州正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杨宝云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01447478)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锦州弘锦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 |
2 |
锦州双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 |
3 |
锦州正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 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管理地区
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地区为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义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416-7763370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义县凌水湿地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义县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416-3300179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 19-甲
联 系 人:杜悦
电 话:0416-3585283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1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