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山街道永兴村文溪坞水系沟通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秦招2021-01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山街道永兴村文溪坞水系沟通项目已由海盐县人民政府秦山街道办事处以秦街【2021】2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财政补助和业主自筹,项目法人为海盐县秦山街道永兴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海盐县秦山街道永兴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秦山街道永兴村文溪坞水系沟通项目;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秦山街道永兴村文溪坞;
2.3建设规模:新建换水泵站一座,新建排水管道593米及附属设施,河道护坡894.85米及河道绿化等;
2.4概算投资:140万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所包含的相关施工范围与承包内容;
2.7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31日 9 时 00 分至2021年2月10日14时30分,请各投标人登陆“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原秦山街道办事处大院内人武部二楼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秦山街道永兴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秦山街道永兴村民委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189号温州大厦A座8楼
邮 编:314302 邮 编:314300
联 系 人:周剑坤 联 系 人:崔旭东
电 话:13656606300 电 话:0573-86157933
2021年1月31日
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3年(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如联合体投标的,则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以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
3 | 应未被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若无限制期的,以通报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
2 | 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 |
3 |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若无限制期的,以通报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 |
4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
5 |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
6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
7 | 本项目上述岗位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
三 | 其他 |
1 | 投标申请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和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
3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均须提供近三个月内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