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经开区永阳路标准化厂房及宿舍等配套设施工程EPC
监理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滁州经开区永阳路标准化厂房及宿舍等配套设施工程EPC监理项目(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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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zgc202101-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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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安徽同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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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北路1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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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欧明郁 0550-3219389 刘明马0550-352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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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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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滁办公地址 |
滁州市凤阳北路299号天成药业大厦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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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王昌玉 0550-3030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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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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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1年1月29日8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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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国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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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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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费率(%) |
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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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
彭世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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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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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00312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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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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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达到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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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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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名称:和顺?东方花园二期工程监理项目 竣工验收时间:2019年12月30日 施工合同金额:203471142.30元 建筑面积:165560.00 平方米 总监理工程师:彭世龙 招标人:滁州和顺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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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项目名称:滁州市香颂名郡小区5#楼项目 时间:2017年9月29日 总监理工程师:彭世龙 总监奖项:滁州市建设工程“琅琊杯”优质监理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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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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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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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费率(%) |
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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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
张朝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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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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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00359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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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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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达到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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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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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名称:千千水岸三期商业广场(随州万达广场项目)监理项目 竣工验收时间:2019年9月27日 施工合同金额:58000万元 建筑面积:158200.00平方米 总监理工程师:张朝风 招标人:随州波导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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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项目名称:千千水岸三期商业广场(随州万达广场项目)监理项目 时间:2020年6月 总监理工程师:张朝风 总监奖项:2019-2020年度(第二批)湖北省建设优 质工程(楚天杯)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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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南京工大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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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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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费率(%) |
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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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
李财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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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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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00379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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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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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达到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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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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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名称:新建福田雅居拆迁安置房工程 竣工验收时间:2019年6月10日 施工合同金额:429900936.27元 建筑面积:281845.75平方米 总监理工程师:李财平 招标人:南京润科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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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项目名称:新建福田雅居拆迁安置房工程 时间:2020年6月 总监理工程师:李财平 总监奖项:南京市优质工程奖(金陵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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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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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按照2020-2021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服务费报价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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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58300 元(包含专家评审费6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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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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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厅,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50-3019006 、0550-380165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