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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峰洲小学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结果)

工程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房建市政类型模板
金峰洲小学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金峰洲小学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教育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宏广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从 2021年02月01日09时 至 2021年02月04日09时止
  金峰洲小学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02月01日09时 至 2021年02月04日09时。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质量/承诺
第一候选人 主:广东南海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2104028.56 黄景辉/44010101 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审核且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含移交)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现行工程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教育发展中心
电话:13927706007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邮编:528000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757-81631273,0757-86314017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桂澜北路8号514室
邮编:528200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地址: 邮编:

 

招标代理:佛山市宏广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桂敏

电 话:0757-83079023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龙南路1号嘉邦国金中心1座2103单元(住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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