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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公司龙华吉林厂石灰石采购(2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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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公司龙华吉林厂石灰石采购(2年)公开招标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东北公司龙华吉林厂石灰石采购(2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000413,招标人为国能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能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始建于1955年,是国家在“一五”期间建设的156项重点项目之一,第一台机组于1956年9月正式投产发电。经过六期建设、一期技改、部分机组铭牌重新认定,到1-7号机组关停,现总装机容量达到69万千瓦。机组容量为2×125MW + 2×220MW,拥有供热式发电机组4台、锅炉4台,年发电能力30亿千瓦时,供热能力1040万吉焦。2012年开始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招标范围为石灰石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运输、卸货、售后服务等,同时也包括技术指标、性能、结构和化验等要求,石灰石2年需求量约为50000吨左右。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具有并提供自有石灰石矿山资源证明材料或与石灰石矿山签订的长期合作协议,以及《矿山开采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销售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自有石灰石矿山资源证明材料或与石灰石矿山签订的长期合作协议及生产厂家的《矿山开采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检验报告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厂石灰石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并出具使用单位使用效果证明文件(要求盖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02月01日 09时00分至2021年02月08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5.1 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5.2 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2-22 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招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家能源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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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能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
联系人: 刘谋爽
电话: 13944678199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国华投资大厦6层601
邮  编: 100007
联系人: 吴亮亮
电  话: 010-57337287
传  真:
电子邮箱: 12085128@chnenergy.com.cn
网址: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29日
附件信息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