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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溪口镇污水处理终端提升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SG2021-015-0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溪口镇污水处理终端提升改造工程已由龙游县发改局龙发改中〔202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11-330825-04-01-151125),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龙游县凤羽笋竹产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且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运维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溪口镇污水处理终端提升改造工程包括改造污水处理终端1500吨/天一座,用地面积900㎡。

  2.招标范围

  溪口镇污水处理终端提升改造工程采用EPC+O总承包发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安装,工程施工及保修等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建设和服务,具体以批准的初步设计为准。同时负责本项目质保期内一年的运维服务工作(不计费),以及后三年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终端的运维服务内容(在运维期间除电费外的一切费用),限价18万/年,并同时保持提升改造施工期间现行设备终端的正常运维,排放水质达到现行标准,不得出现超标排放。

  3.建设地点

  溪口镇

  4.计划工期

  (1)设计采购施工工期:本项目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内完工(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等),设计管理标准:满足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的技术标准、设计规范。设计深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达到“龙游县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要求。

  (2)运维期:质保期内一年的运维服务工作(不计费),以及后三年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终端的运维服务内容,运维起始时间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5.本项目批复建安工程费333.5602万元,4年运维服务费54万(第二年起每年限额18万元,由投标单位自行报价)。

  6.服务范围:污水处理终端的服务范围包括溪口镇集镇内的生活污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及浙政发【2014】 39 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

  3.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备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资格。

  4.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③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因串通投标等行为被立案调查的投标人谢绝参与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资料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ztb.longyou.gov.cn/)。

  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3.本工程不实行电子评标。

  五.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4万元,投标保证金支付必须登陆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说明,并严格按照该说明的信息进行保证金的缴纳;未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的投标企业,评标专家委员会可认为该企业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正确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否决其投标。

  5.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①转账(电汇或网银)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并通过“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取得相应的银行账号后支付,具体详见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上缴纳保证金操作示意卡”。

  ②保函(具体详见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保单)的通知”),咨询电话:4006-613-069。

  5.3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使用“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纳)。

  5.4投标单位汇出账号必须是“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注册登记的银行基本账户账号。

  5.5因投标人未规范操作引起的保证金递交无效或系统验证匹配失败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温馨提醒:以下情形可能造成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被系统验证匹配失败:

  ⑴投标保证金以收款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缴纳。

  ⑵账号根据不同工程(标段)由系统随机生成,此虚拟账号只在本工程(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

  (3)保证金要求单笔付款,并且与“缴纳订单”中的金额一致。

  (4)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使用电汇加急或网银加急方式进行汇款(人民银行系统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若周一为投标截止期的,请在上周五确保资金到账)。

  ⑸投标人已获取或未获取虚拟账号,而使用其他企业的虚拟账号进行转账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⑹保证金支付状态,可以在支付完毕后一小时左右,在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中,业务管理,费用管理中查询。

  出现提醒未尽情况,请咨询品茗公司技术服务人员:蒋文瑞 15068085526。

  5.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15时00分00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游县龙翔路398号香溢市场西侧二楼1号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游县凤羽笋竹产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龙游县溪口镇

  联系人:吕先生

  电 话:13757045602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游县太平西路488号

  邮政编码:3244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0570-7070958

  龙游县凤羽笋竹产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