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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凯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汽开区段)生态工程及市政污水管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HS-ZB-20210103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凯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汽开区段)生态工程及市政污水管线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长汽开管发[2020]5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凯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汽开区段)生态工程及市政污水管线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新凯河流域(京哈铁路桥至西新河汇入口)。

2.3 招标范围:全过程设计(含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4 建设规模:新凯河汽开区段长约20km河道综合整治工程1.河道生态工程包括:生态干塘、植被缓冲带、生态湿地、生态补水、生态景观提升等工程;2.市政污水管线工程包括:污水管线工程D600-D2200,道路恢复、施工便道、井点降水、管基处理等措施工程,污水提升泵站工程提升泵站及电力外线等。

2.5 设计周期:30天(含勘察)。

2.6 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①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②工程勘察专业(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③风景园林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及以上;④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甲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证书,以上项目负责人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

3.3 管理团队其他人员要求:提供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1人,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1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

3.4 财务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财务状况良好。

3.5 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近3年(2018-2020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各自分工。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类企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若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为联合体各个成员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1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2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2月02日至2021年02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招标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各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及社保证明、信用中国良好信用记录网页版截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人网页版截图、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以上材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同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4.2 招标文件2000元/套,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1年02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三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0431-8150140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明翰国际1017

联系人:刘工

电话:18104310970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431-81501734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1501458             电子邮箱:19105689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