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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丽世家北侧规划路(招标结果)

项目名称

翡丽世家北侧规划路(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

WH15GC2020SZ9300 

标段名称

翡丽世家北侧规划路(二次招标) 

标段编号

WH15GC2020SZ9300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鸠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芜湖市九华北路789号 

联系人及电话

 谢工
      0553-588127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2座526室

联系人及电话

汪工
1813030889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1年01月28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江西省斐然天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7711000.00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罗义昌 

证书编号:浙133111126042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工期(天)

210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福建嘉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7711351.87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黄龙龙 

证书编号: 00606610【闽135171720321】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工期(天)

210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中环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7713180.00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武兴泉 

证书编号:皖133111126476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工期(天)

210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芜湖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益永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楚风建设有限公司、芜湖祥荣建设有限公司、芜湖华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建磊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西郊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安徽致尹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旺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哲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承诺书未见。

安徽宸昊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徽川建设有限公司,暂列金额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标准计取。

远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账。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随机抽取10家单位福建嘉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路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飞跃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筑科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新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路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志鑫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宸昊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贵州盛世昊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诺友建设有限公司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4座六楼三号窗口),联系人:王工、金工,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