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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芜湖)【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北区】基坑支护、土方、桩基施工项目(招标结果)

项目名称

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芜湖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北区项目基坑支护土方桩基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

WH21GC2020FJ9501 

标段名称

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芜湖)【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北区】基坑支护、土方、桩基施工项目 

标段编号

WH21GC2020FJ9501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金晖宜江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汤沟镇板桥村村委会院内

联系人及电话

周工
17730327226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皖江财富广场A3座3层 

联系人及电话

 徐工
 0553-288211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1年01月29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

123462144.72 

项目负责人

陈纪龙 

证书编号:137171822088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工期(天)

24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项目名称:中国红岛国际会议展览中心项目土石方整理工程(合同价86294060.16),竣工验收时间:2017年10月20日;

2.项目名称:海天大酒店改造项目(海天中心)一期工程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合同价69516849.73),竣工验收时间2016年3月30日。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

122957429.92 

项目负责人

韩广谋 

证书编号: 144192006617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工期(天)

24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项目名称:广州(潭州)国际会展中心首期工程(其中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造价115600000元),竣工验收时间2016年9月5日

2.项目名称:卓夫国贸金融中心项目基坑支护基础承包工程(合同价74638497),竣工验收时间2018年8月14日。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

122764450.68 

项目负责人

朱玉胜 

证书编号: 131171903237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工期(天)

24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项目名称:东部新城核心区A3-25-2#地块工程(其中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造价94380036元),竣工验收时间2020年7月17日;

2.项目名称:天目西路街道130街坊13丘城市更新项目(其中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造价104811317元),竣工验收时间2019年3月17日。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1.福建三建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四点第3条“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2.江苏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四点第3条“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3.安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公司:投标人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四点第3条“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4.安徽地质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安全B证过期,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四点第4条“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企业资质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四条第1点“投标人资质要求”;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具备合法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未在项目责任人承若书上签字,不满足项目负责人承诺书格式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参与基准价计算的随机抽取10家单位:1.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2.上海市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3.中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福建省天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陕西达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四川华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河南省华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中煤长江基础建设有限公司10.深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4座六楼三号窗口),联系人:王工、金工,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